
茶陵縣人民法院。(茶陵縣人民法院供圖)
尹玲容 易 宇 劉韻霞
基層法院如何將頂層設計轉化為生動實踐?如何在不增加人員配置的情況下,實現司法效能與公信力的雙重躍升?茶陵縣人民法院給出的答案是:打造每節車廂都有動力的“動車組”,跑出了司法為民的“加速度”。
2021年,該院共受理案件6030件,2025年受理9528件。四年間,案件增幅高達58%,而員額法官人數依然穩定在28人左右,且案件發改率從1.67%降至0.957%,13項審判績效核心指標持續向好。
“效率與質量”的雙重提升,是一場始于管理理念、成于系統變革的實踐。
動能重塑:從“火車頭”到“動車組”的全員驅動
長期以來,法院的運轉像一列老式火車,動力全來自車頭,院庭長等作為車頭,負責決策、指揮與牽引;法官、助理、書記員如同后面的車廂,被動跟隨。
“‘案多人少’的壓力是現實的,但更深層的問題是,舊的運行機制下,絕大多數干警的內生動力沒有被激發出來。”茶陵縣人民法院院長易祖斌對此有著清醒的認識。平均主義的績效分配、論資排輩的晉升傾向,讓“干好干壞一個樣”的惰性悄然滋生;立案、審判、執行各環節銜接不暢,常出現“審判時未考慮執行,執行時發現裁判文書難以落地”的尷尬,糾錯成本高昂。
一字入公門,九牛拉不回。隨著社會矛盾糾紛的多元化、人民群眾司法需求的精細化,傳統的單點牽引已難以適應新時代的需求。于是,“動車組模式”被引入茶陵縣人民法院的日常管理——在團隊內部激發每一個司法單元的內生動力,立、審、執各環節協同;向外延伸司法功能,積極融入黨委領導下的基層社會治理體系,多元解紛借外力。
一把尺子量不出所有人。茶陵縣人民法院分層分類制定考核辦法,為不同群體量身定制“奮斗指南”:《員額法官擇優選升方案》將辦案質效與職級晉升硬掛鉤;《法官助理考核辦法》將其工作表現與未來的員額遴選緊密相連;《聘用制書記員績效考核辦法》,將每月600元績效工資細分為案卷歸檔、考勤、司法公開、團隊績效、司法作風5個維度,每項100至200元。
“以前覺得案子辦得好壞主要是法官的事,現在自己的績效工資與歸檔及時性、團隊整體績效牢牢綁在一起,感覺真正成了團隊不可或缺的一份子。”一名書記員的感受,道出了“動車組”模式的精髓:讓每一個司法單元都意識到自身動力與整體速度息息相關。
“2021年之前遺留的上千宗案卷,在新的考核辦法下被全部清理歸檔。以前‘老大難’的歸檔不及時問題徹底解決了,工作作風更扎實了,司法服務贏得群眾更高贊譽。”茶陵縣人民法院辦公室主任劉張泉的觀察,印證了這套機制立竿見影的效果。
當每個人的績效與團隊整體、案件質量息息相關時,“躺平”便失去了土壤,“共進”成為常態。
系統賦能:協同機制與智慧司法的效能聚合
“動車組”要跑得穩、跑得快,離不開高效精準的調度系統與堅固可靠的運行軌道。茶陵縣人民法院的“調度系統”和“軌道”,則是貫穿訴訟全流程的協同機制,以及深度融入的智慧司法。
協同,讓正義不再“卡頓”。“真沒想到,從立案到執行完畢,只用了不到兩個月的時間!”在一起勞動爭議糾紛案件中,勞動者王某在條線協同機制下,快速實現了工資追索。這得益于法院在立案時即引導其申請財產保全,及時向審判、執行部門推送關聯案件檢索情況;判決生效后執行程序迅速啟動,最終幫助王某拿回了辛苦錢。
“明確各環節交接標準、時限和責任,確保案件在不同階段之間平衡過渡、高效運轉。”易祖斌介紹,在審判階段,法官必須考慮裁判的可執行性,重大案件主動征求執行部門意見;執行階段則充分利用審判信息資源,并將發現的問題反饋至前端,形成工作閉環。
借力,融入治理大格局。法院并非社會治理的“獨行俠”,茶陵縣人民法院主動將司法功能向前端延伸,在株洲市率先實現人民法庭全員入駐縣綜治中心,將矛盾化解在萌芽。選聘11名特邀調解員入駐訴訟服務中心,2025年委托調解成功率達94.6%,大量糾紛在訴前得以溫和、高效化解。
2025年8月,茶陵縣人民法院陸續收到幾個農民工關于茶園欠薪的起訴,特邀調解員在調解過程中敏銳發現茶園欠薪案件當事人為同一茶園。針對這一特殊情況,法院立案庭高度重視并作為系列糾紛案件一并處理,且迅速啟動“法院+檢察院+特邀調解員”聯動機制,從立案到兌現75名勞務人員全部工資僅用時3天。
科技,讓服務跨越山海。為踐行“讓數據多跑路,讓群眾少跑腿”的承諾,茶陵縣人民法院以“指尖立案”“融合法庭”“云端送達”等一系列信息化舉措,有效突破了傳統訴訟中的地域限制、效能短板與送達困境。
“一位茶陵老板拖欠勞務費,法院通知我可以網上開庭,在家里用手機參加庭審并線上簽字,不到半個小時法官就當庭宣判了,不然來回各種開銷都要趕上勞務費了。”一位外省的當事人激動地表示。
茶陵縣人民法院在全市法院率先依托科大訊飛智能語音識別系統,建設多功能融合法庭。全年超2萬次的法律文書“云端送達”,當事人點擊短信即可查收;“指尖立案”“在線繳費”讓訴訟像網購一樣便捷……科技賦能,拆除了物理上的地域壁壘,也消減了群眾心中的訴累之墻。
2025年,該院共委托調解案件1144件,調解成功1082件,調解成功率94.6%。
為民之本:從“個案化解”到“法治深耕”的生態構建
改革的成效,最終要體現在人民群眾的獲得感和社會治理的效能上。茶陵縣人民法院的“動車組”模式,帶來的不僅是效率的提升,更是司法角色的深刻轉變:從矛盾糾紛的被動“裁判者”,轉向主動參與社會治理的“建設者”。
2025年3月,茶陵縣人民法院刑事審判庭組織召開月講評工作會,通過數據分析、案件講評等方式來準確查找問題、深入剖析原因,切實提升刑事審判工作質效。
“我們既要‘深淘灘’,不斷清除惰性與弊端;也要‘低作堰’,保持謙抑,普惠于民。”易祖斌引用都江堰的治水智慧,道出了改革與初心的關系。通過“競爭上崗”“提醒談話”“月講評”等“金魚缸”式透明管理,茶陵縣人民法院讓隊伍活力如泉涌般持續迸發。
數據無言,卻最有力。2021年至2025年,審判質效實現“逆勢雙升”:案件發改量占比減少近一半,調解率、上訴率等核心指標不斷優化。2.54億元執行到位金額,是向人民群眾兌現的“真金白銀”。
當精細管理持續激發內生動力,司法便自然生發出參與社會治理的多元觸角與深層效能——
“懸賞+群眾參與”的執行創新,凝聚起社會誠信的合力。面對“下落不明”7年的被執行人何某,法院通過發布懸賞公告,借助群眾提供的線索,在長沙火車站將其拘傳,成為司法公開與社會共治的生動體現。
探索“個案評估+類案研判+系統治理”的工作方法,形成“辦理一案,治理一片”的良好效果。例如,某建筑公司引發141件買賣、租賃、勞動爭議系列案時,該院通過部分“示范性”裁判,促成其余113件案件自動和解履行,幫企業渡過難關;針對物業服務糾紛、燃氣入戶收費糾紛等多發、批量性案件,采用“示范訴訟+集中調解”模式……
“好的司法,不是簡單粗暴地機械適用法律,而是在定分止爭的同時,能夠撫平當事人心靈深處的創傷,讓他們不再怨恨、仇視社會。”易祖斌動容地說,法治是新時代的主旋律,守規則才有秩序;有秩序,才有穩定;有穩定,才有發展——這需要每一個人發自內心對規則的認同和尊重。
在司法為民的軌道上,茶陵縣人民法院的“動車組”模式讓每一份力量都奔涌向前,以新時代的司法“加速度”,回應人民群眾最炙熱的期待。
責編:歐小雷
一審:歐小雷
二審:印奕帆
三審:譚登
來源:華聲在線


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