華聲在線1月30日訊(全媒體記者 李夏濤 通訊員 補秀梅)1月29日,國務院發(fā)布關于同意將湖南省芷江侗族自治縣列為國家歷史文化名城的批復(國函〔2026〕7號)。批復中提到:“同意將芷江侗族自治縣列為國家歷史文化名城。芷江侗族自治縣歷史悠久、文化厚重,文化遺產(chǎn)資源豐富,傳統(tǒng)格局和歷史風貌保存較好,地域特色鮮明,具有重要的歷史文化價值。”
芷江因屈原詩歌“沅有芷兮澧有蘭”而得名,是全國五個侗族自治縣之一,是中國抗戰(zhàn)勝利受降地、國際和平城市,有2200余年建縣史。沅州古城有1400余年筑城史,曾六度為州府所在地,文化底蘊深厚。
近年來,芷江全力做好歷史文化遺產(chǎn)保護、傳承和利用,成立古城保護與管理委員會,出臺相關保護規(guī)劃、辦法,對540處歷史文化遺產(chǎn)全部進行掛牌立碑保護,修繕紅二·六軍團司令部駐地(寶慶會館),設立“紅軍長征在芷江陳列館”,在龍津風雨橋增設歷史文化展示長廊,在沈從文舊居設立“沈從文舊居陳列館”等。
在歷史文化街區(qū),芷江堅持保護修復與提升人居環(huán)境并舉。實施嚴格的保護和“繡花式”微修繕,使城內(nèi)8街18巷棋盤格局、古城骨架和關廂格局風貌猶存,黃甲街、傘巷2處歷史文化街區(qū)空間形態(tài)和整體風貌保存良好。圍繞古沅州八景,重新擦亮“明山疊翠”自然名片,打造“和平湖夜游”項目,將“秀水拖藍”蝶變成網(wǎng)紅景點。
責編:歐小雷
一審:歐小雷
二審:印奕帆
三審:譚登
來源:華聲在線



